全職
專科以上
月薪 39,100元
【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
2.護理專科(含)以上護理科系畢業。
3.具護理師證書。
4.健康管理中心需具臨床內外科經驗2年以上。
5.在學及在職進修者不得報考「契約門診護理」(全日)。
6.本院現職契約人員經現職單位主管同意者,得予報名。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內容】門診護理工作
【工作薪資】
全日:大學畢約39,100元 / 專科畢約37,500元
半日:大學畢約22,700元 / 專科畢約21,800元
(含工作獎金,工作獎金視醫院營運狀況發給,新進人員進用前3個月期間按70%核發;除上另發給國旅休假補助費、生日禮金、進階獎金、年終獎金…等)
【員工福利】
友善安心工作環境、幼兒園托兒優惠、運動中心與紓壓設施、多元員工社團活動、完善教育訓練、多元進修管道、員工及眷屬就醫優待…等
李智慧
1.自公告日起至報名截止日,至臺北榮民總醫院網頁或點選職缺面試須知下載「契約門診護理」及「契約半日門診護理」考試報名表及推薦表,填妥後檢附下列證件影本(勿裝訂),逕寄(送):11217台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 臺北榮民總醫院護理部李小姐收(信封上請註明報考「契約門診護理」或「契約半日門診護理」)。 2.請於報名表內勾選可到考日期,並於截止日期前完成報名,經審核報考資料齊備且符合資格者參加考試,每梯次應考名單及錄取名單公告於護理部網頁(最新消息),請自行上網查閱。 【下列必繳資料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送)達;非以郵戳為憑】 1.報名表。 2.推薦表正本1份(由老師或長官擇一推薦)。【報考半日免附】 3.專科(含)以上畢業證書影本1份。 4.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1份。 5.護理師及格證書影本1份。 5.護理人員繼續教育積分證明1份。 6.若為榮民(眷)需檢附父母或本人榮民證影本1份。 【甄試地點】詳見應考公告;請攜帶「身分證」及「原子筆或2B鉛筆」應試。 【甄試科目】筆試(各科護理;單選題50題)、口試。 【聯絡方式】02-2871-2121轉分機:86273 李小姐newnur@vghtpe.gov.tw ※本院未提供門診護理人員職務宿舍。 ※請詳閱招考公告之相關規定,未依公告規定辨理致資格不符,或個人因素無法參加應試,恕不受理退件及函復。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不得應考,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86273
台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中正樓4樓護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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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歷表關閉狀態,仍可投遞履歷表!準時面試勿失約,務必留意自身求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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