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員工人數5,983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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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說明
醫院
About公司簡介
一、為使市立醫院經營更有效率,服務、教學、研究品質更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自94年1月1日起已整合原十家醫療院所,包括原市醫六家綜合醫院(中興、仁愛、和平、婦幼、陽明、忠孝)、三家專科醫院(市療、慢性病防治院、中醫醫院)、一家性病防治所而成,醫務部分設14部57科、行政部分設1中心8室及41組、19股。將原十家市立醫療院所整合成為「一個聯合醫院、九個院區」的模式後,仍持續以現有的據點繼續服務全體市民。
二、在經營模式轉變後,醫療科未來將以分科經營模式經營並自負盈虧,由各單位試算其成本會計,藉由合理的成本架構訂定經營模式,經由成本效益評估決定科內用人、儀器購置等事宜,而獎勵金改以分科經營模式發給,由科負責人依據評鑑標準以教學、研究、醫療服務等貢獻度,做出獎勵金合理分配。對於行政事務也將進行整合,對於各院區行政部門訂定標準作業規範,集中採購以降低成本、建立資訊平台,加速行政管理效能。
二、在經營模式轉變後,醫療科未來將以分科經營模式經營並自負盈虧,由各單位試算其成本會計,藉由合理的成本架構訂定經營模式,經由成本效益評估決定科內用人、儀器購置等事宜,而獎勵金改以分科經營模式發給,由科負責人依據評鑑標準以教學、研究、醫療服務等貢獻度,做出獎勵金合理分配。對於行政事務也將進行整合,對於各院區行政部門訂定標準作業規範,集中採購以降低成本、建立資訊平台,加速行政管理效能。
Product/Service產品/服務
1)跨院區掛號(2)跨院區批價退(補)費(3)跨院區電子病歷傳送(4)跨院區申請醫療費用證明(5)跨院區病歷資料影印申請(6)提供看診科別服務查詢(7)設置診斷書服務處(8)各項醫療費用證明申請(9)愛心服務台,提供老人專人服務掛號
Benefits公司福利
法定項目
育嬰假
特別休假
勞保
健保
週休二日
陪產檢及陪產假
福利制度
獎金類
員工生日禮金
年終獎金
保險類
員工團保
娛樂類
自強活動
更多說明
勞保、健保、績效獎勵金、年終獎金、生日禮券、進修補助、員工餐聽、制服等
注意!本區全部福利項目可能依不同職缺有所不同,實際職缺福利請依面試時與公司面談結果為準
Resources其他資源
Jobs工作機會
共 70 個職缺
01 / 03
一、單位:社區安寧發展中心
二、職稱:約用護理人員
三、名額:視實際出缺狀況擇優錄取
四、待遇:
約用護理人員:年薪約42~49萬元(含基本月薪、年終獎金、考核獎金等,年終及考核獎金視考核狀況發給),另依績效發給獎勵金年約4~11萬元(不含夜班費、專業能力進階獎金)
五、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三)學歷:護理相關學系畢業。
(四)證照:領有護士或護理師執照,且擁有甲類或乙類安寧居家證書者。
六、工作地點:院本部社區安寧發展中心(臺北市鄭州路145號),依業務狀況外派各院區支援。
1.中興院區 (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2.仁愛院區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號)
3.和平婦幼院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3號、臺北市福州街12號)
4.忠孝院區 (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
5.陽明院區 (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號)
七、工作項目:
1.安寧居家護理服務業務推展與執行。
2.瞭解個案與家屬的需要與狀況,提供安寧居家療護服務需求。
3.執行安寧居家療護、善終準備及臨終關懷服務。
八、報名方式:即日起於上班時間洽本中心聯絡人黃小姐(02)25553000分機 2596。
九、繳交證件:
(一)應繳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畢業證書影本1份。
4.相關醫事證書或專業證明正反面影本1份。
5.符合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1份。
6.其他需繳附文件。
(二)注意事項:
1.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2.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院本部職安室章小姐2555-3000分機2563)
5.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十、甄試方式:面試50%、專業測驗(筆試)50%,總分70分以上擇優錄取。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詳情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網頁(https://tpech.gov.taipei/Content_List.aspx?n=F9AA159A0FBD7D5B&ccms_cs=1)瀏覽。】
01 / 03 | 已被閱覽 200+ 次 | 1~5 人應徵
台北市大同區
月薪 35,000 至 37,000 元
學歷不拘
經驗不拘
01 / 03 | 已被閱覽 200+ 次 | 1~5 人應徵
02 / 21
和平院區復健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1名公告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報名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領有國民身分證(大陸籍人士需來臺設籍10年以上)。
(二)具備「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三)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大學以上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雙主修醫學系畢業。
(四)領有國內醫師證書
(五)領有國內考試及格證書。
(六)具國內有效期復健科專科醫師證書。
(七)具國內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生效日)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甄試方式:
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復健相關專業報告,20~30分鐘)70%,總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1-復健科醫療業務。
2-參加值班、門診、住院、會診。
3-科內安排之會議一律必須參加、主持或指導。
4-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台北市中華路2段33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詩小姐,(02)23889595轉8006。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間來電
八、備註:
(一)即日起至114年3月18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李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
1.報名表或履歷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自傳各1份。
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大學以上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雙主修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
4.國內醫師證書影本。
5.國內醫師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國內有效期復健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7.國內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生效日)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4.各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5.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傳真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6.甄試及報到應依本院指定日期前來,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請至「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另行通知。
(六)其他:
1. 約用主治醫師: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如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不予任用。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第1項第4款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5.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章小姐2555-3000分機2563)。
02 / 21 | 1~5 人應徵
台北市中正區
待遇面議
學歷不拘
經驗不拘
02 / 21 | 1~5 人應徵
02 / 20
一、單位:陽明院區麻醉科
二、職稱:約用麻醉護理師
三、名額:正取2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 年薪為82-96萬元,含績效獎金、年終獎金、統籌獎勵金、執照獎金,不含加班及值班費。獎勵金部分請電洽吳小姐,電話: (02)2835-3456轉6322)。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券。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歷:專科以上護理學系畢業。
【如為本年度應屆畢業生或研究所應屆畢業生,應繳證件請詳閱「八、應繳證件」。】
3.經歷:臨床麻醉經驗一年以上,可含麻醉訓練一年,經本院認定者(需檢附足資證明工作年資及內容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繳證件請詳閱「八、應繳證件」)。
4.證書(照):
(1)具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醫事人員需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
(2)麻醉護理師證書。或為期 1 年之麻醉訓練結訓證書。
【如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應繳證件請詳閱「八、應繳證件」。】
5.其它要求:具身心障礙手冊者或原住民尤佳。
6.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七)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八)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八、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九)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十)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筆試)70%,總分85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麻醉護理
(十一)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02 / 20 | 1~5 人應徵
台北市士林區
年薪 820,000 至 960,000 元
專科以上
3年以上
02 / 20 | 1~5 人應徵
02 / 21
一、單位:院本部總務室
二、職稱:約用助理管理師
三、名額:儲備9名【候補期間至多6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月薪約32,000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券。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經歷:(需檢附足資證明工作年資及內容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1) 學士以上學位畢業。
(2) 副學士學位畢業,且具 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3.其他要求:具身心障礙手冊或原住民尤佳。
4.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10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親送或掛號郵寄至「(10851)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面試50%、專業測驗(實作)5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政府採購法概念(範圍:招標、決標章節及採購人員倫理準則)、出納作業執行概念(範圍:出納管理手冊)、財產物品作業執行概念(範圍:臺北市市有財產管理作業要點)】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綜理各類採購案件履約保證及保固金退還及系統維護作業。
(二)出納、衛材庫、庶務業務及小額採購等事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各院區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總務室宣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121;人事室郭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7,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1.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6.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1.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02 / 21 | 已被閱覽 30+ 次 | 1~5 人應徵
台北市中正區
月薪 32,000 元
專科以上
2年以上
02 / 21 | 已被閱覽 30+ 次 | 1~5 人應徵
02 / 21
一、單位:院本部總務室
二、職稱:約用管理師
三、名額:儲備9名【候補期間至多6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月薪約35,000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券。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經歷:(需檢附足資證明工作年資及內容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1)碩士以上學位。
(2)學士學位,具一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3)副學士學位,具三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3.其他要求:具身心障礙手冊或原住民尤佳。
4.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11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親送或掛號郵寄至「(10851)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面試50%、專業測驗(實作)5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政府採購法(範圍:招標、決標、履約章節及採購人員倫理準則)、出納作業執行(範圍:出納管理手冊)、財產物品作業執行(範圍:臺北市市有財產管理作業要點)】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綜理各類財物、工程、勞務之採購、招標、履約驗收及合約維護作業執行等事務。
(二)出納作業及各項稅務報繳作業與財產作業執行等事項。
(三)資材供應及庫房管理。
(四)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各院區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總務室宣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121;人事室郭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7,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1.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6.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1.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02 / 21 | 1~5 人應徵
台北市萬華區
月薪 35,000 元
專科、大學、碩士
3年以上
02 / 21 | 1~5 人應徵
02 / 21
陽明院區病理科招募四級醫事檢驗師_NO.1140137
一、單位:陽明院區病理科
二、職稱:約用醫事檢驗師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月薪4.8萬元以上,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金。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經歷:
學歷:醫技系副學士以上畢業。【如為本年度應屆畢業生或研究所應屆畢業生,應繳
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經歷:有無工作經驗皆可。
3.證書(照):
具中華民國醫事檢驗師證書(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
醫事人員需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細胞醫檢師證書或受訓證明)
4.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2月26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八)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九)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十)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筆試)70%,總分75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病理相關】
(十一)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 組織病理檢體檢切與組織病理切片、染色相關業務。
(二) 細胞病理檢體處理與抹片製作。
(三) 細胞學篩檢。
(四) 輪流協助科內行政庶務。
(五) 其他臨時院區內與科內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台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病理科黃主任:聯絡電話02-28353456轉6390;人事室黃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2,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務必以A4紙張影印,勿裁切、勿裝訂
1.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
(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6.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1.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詳情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
(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瀏覽。】
【以郵戳為憑】
02 / 21 | 已被閱覽 30+ 次 | 1~5 人應徵
台北市士林區
月薪 48,000 元以上
專科以上
經驗不拘
02 / 21 | 已被閱覽 30+ 次 | 1~5 人應徵
02 / 20
中興院區皮膚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1名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籍人士需來臺設籍10年以上)。
(三)具備「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四)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
(五)具國內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
(六)具有效期皮膚科專科醫師證書。
(七)具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題目:皮膚科相關報告,5~10分鐘)70%,總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一)皮膚科醫療業務。
(二)輪值班。
(三)教學。
(四)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人及電話:莊小姐 ,聯絡電話: 02-25523234分機6322。
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間來電
八、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14年3月31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李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
必備文件:
1. 報名表或履歷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自傳各1份。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證書影本。
4.醫師證書影本。
5.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有效期(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至報到日)皮膚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6.有效期(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至報到日)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
其他:自行提供資料
7.符合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須註明起迄時間)。
8.兵役證明影本。(女性免)
9.其他等。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4.各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5.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傳真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6.甄試及報到應依本院指定日期前來,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請自行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初審公告」查詢(或洽聯絡人確認)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第1項第4款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章小姐2555-3000分機2563)。
02 / 20 | 已被閱覽 30+ 次 | 1~5 人應徵
台北市大同區
待遇面議
學歷不拘
經驗不拘
02 / 20 | 已被閱覽 30+ 次 | 1~5 人應徵
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員四級約用助理技術師_NO.1140065
一、單位: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
二、職稱:約用助理技術師
三、名額:正取2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 月薪3.2萬元以上,績效獎金金額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金。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經歷:
(1)學士以上學位畢業。
(2)副學士學位畢業,且具 1 年相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3)高中(職)畢業,且具 3 年相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需檢附足資證明工作年資及內容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3.證書(照):無。
4.其他要求:
(1)具相關證照者佳。
(2)具親和力、抗壓性、團隊精神及服務熱忱。
(3)具身心障礙手冊尤佳。
(4)熟悉文書處理電腦操作尤佳。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6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六)報名網址: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聯醫事求人」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面試30%、筆試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口腔方面基本認識】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協助醫師門診看診之跟診業務。
(二)負責清理牙科治療椅及設備。
(三)處理櫃台事務、器械清洗。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臺北市鄭州路145號)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人事室黃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2,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勿裁切、勿裝釘)
1.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6.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1.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詳情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瀏覽。】
【以郵戳為憑】
一、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八、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親送或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二、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三、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6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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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大同區
月薪 32,000 元以上
高中職以上
1年以上
02 / 18 | 已被閱覽 60+ 次 | 1~5 人應徵
02 / 20
仁愛院區皮膚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1名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籍人士需來臺設籍10年以上)。
(三)具備「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四)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
(五)具國內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
(六)具有效期皮膚科專科醫師證書。
(七)具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題目: 皮膚醫學與美容之我見,15分鐘)70%,總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一) 皮膚科 臨床 醫療業務 。
(二)參與輪班、值班、門診、會診及病房工作。
(三)皮膚科住院醫師、PGY 醫師、醫學生之教學 。
(四)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10629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4段10號。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人及電話:顏怡菁小姐 ,聯絡電話 27093600分機3216。
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間來電
八、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14年3月31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李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
必備文件:
1. 報名表或履歷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自傳各1份。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證書影本。
4.醫師證書影本。
5.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有效期(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至報到日)皮膚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6.有效期(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至報到日)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
其他:自行提供資料
7.符合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須註明起迄時間)。
8.兵役證明影本。(女性免)
9.其他等。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4.各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5.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傳真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6.甄試及報到應依本院指定日期前來,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請自行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初審公告」查詢(或洽聯絡人確認)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第1項第4款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章小姐2555-3000分機2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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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大安區
待遇面議
學歷不拘
經驗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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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德院區職能治療科文山職能工作坊招募員二級約用管理師(職務代理人)_NO.1140066
一、單位:松德院區職能治療科
二、職稱:定期契約員二級(約用)管理師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月薪 3.8萬元以上,績效獎金金額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金。
(四)定期契約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倘進用原因消失則該職代人員即須無條件解約。
(五)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經歷:
(1)學士學位,且具三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且具日間型精神復健機構訓練課程合格證書。或
(2)碩士以上學位,且具日間型精神復健機構訓練課程合格證書。或
(3)領有護理師、臨床心理師、職能治療師、社會工作師證照四者其一。
3.證書(照):
(1)日間型精神復健機構訓練課程合格證書。或
(2)領有護理師、臨床心理師、職能治療師、社會工作師證照四者其一(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
【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4.其它要求:具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6.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六)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5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七)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八)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黃小姐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九)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十)甄試方式:面試50%、筆試5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社區精神復健領域範疇】
(十一)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精神復健個案管理。
(二)精神復健團體帶領。
(三)社區融合專案辦理。
(四)新媒體編撰行銷。
(五)行政業務執行。
(六)失智據點業務協助。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文山職能工作坊(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二段160號1樓) 。※本院為無菸職場。
七、聯絡方式:人事室黃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2,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備註欄:
(一)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勿裁切、勿裝釘):
1.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
(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6.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二)注意事項:
1.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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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以上
經驗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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